首页 >> 团内通知
 
     
 
关于开展“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志愿服务统一行动周暨启动“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服务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3-09浏览次数:字号:[ ]

各单位团委(总支、直属支部)、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

 

为迎接第十个“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的到来,贯彻落实团中央《关于集中开展志愿服务统一行动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进一步弘扬奥运精神,营造志愿服务的社会氛围,校团委、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号召各单位团委、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结合实际情况,以“争做志愿者,创造新生活”为主题,在35日前后集中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并以此为契机启动2008-2009学年第2学期北京大学“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服务日”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开展“志愿服务统一行动周”活动

(一)活动时间:

32(周一)38(周日)

(二)活动主题

争做志愿者  创造新生活

 

 

 

 

(三)活动内容

根据《通知》要求,围绕今年主题,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立足校内,辐射校园周边社区开展志愿服务。

(四)活动要求

各单位团委、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做好宣传,大力弘扬志愿精神,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请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于341200之前将《活动计划报送表》(附件一)发至pkuzhiyuanzhe@163.com

 

二、启动“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服务日”活动

(一)活动时间

31531

(二)活动组织

1、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须于“青协日”(详见附件二)当天组织志愿者在校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将志愿服务同学校的实际需要相结合,服务时需身着五彩马甲。

2、活动次日中午12点之前,需认真填写《北京大学“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服务日”活动反馈表》(详见附件三),并发至pkuzhiyuanzhe@163.com;同时须将活动新闻稿与活动照片在未名BBS Volunteers版发布。

3、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将指导、监督各院系“青协日”活动的开展,各院系“青协日”活动的开展及反馈情况将与各项志愿服务评优挂钩,请各院系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三)活动要求

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结合院系特色,立足校园开展内容多样、生动活泼的特色活动,在传统项目之外进行更大范围的探索,积极开拓专业的、新颖的志愿服务领域,最大化地延伸志愿精神的外延,丰富本院系和全校的基础志愿服务项目体系,并努力创建有特色的品牌项目。

 

 

 

各院系在开展“青协日”活动的同时,要把志愿服务作为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重要形式和实现社会实践日常化的重要途径,不断完善志愿服务项目体系建设,将常规活动特色化、特色活动品牌化、品牌活动体系化,进一步与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实际相结合,大力推广“零学分必修课”理念,营造“我参与、我奉献、我快乐”的志愿服务氛围,努力为我校志愿服务事业的持续繁荣和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共青团北京大学委员会

北京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

2009226

 

 

 

附件一:《活动计划报送表》

附件二:《北京大学“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服务日”对接安排》

附件三:《北京大学“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服务日”活动反馈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