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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选拔北京大学第十八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9-10

       按照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项目管理办公室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的工作要求,积极响应国家科教兴国及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号召,充分发挥我校人才优势,推动西部贫困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促进青年学生向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勇做走在时代前面的奋进者、开拓者和奉献者,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即日起启动招募选拔北京大学第十八届研究生支教团(以下简称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的相关工作。

       一、申报条件

        1.具备本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2016届本科毕业生(能正常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纪律处分记录;毕业后不赴境外留学)。在校研究生申请另行安排。

       2.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和扎实的专业基础,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者优先选拔。

       3.具备吃苦精神,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和环境适应能力,能够胜任支教工作。

       4.身心健康,参加统一体检并合格。

       5.本科生专业课成绩排名在本专业的前70%以内(含70%)或平均绩点在3.0以上(含3.0)。无不及格科目。

       6.在公示支教团志愿者拟入选名单之后,候选人不得因学术直保或其他任何原因主动放弃资格。

       二、选拔流程

       1.申请和推荐:本着自愿的原则,学生本人将相关申请材料提交至各自所在院系团委;医学部各院系团委对申请学生提交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报本院系党政领导同意后,于2015年9月14日(周二)下午17:00之前向医学部团委志愿者与社会实践工作部(跃进厅430办公室)报送推荐材料。

       2.选拔:学校组成专门的支教工作选拔委员会,综合面试时间安排在2015年9月18日。相关通知请关注校团委网站通知公告(http://youth.pku.edu.cn/)。

       3.录取:拟初取名单公示后,初取学生与学校签订《招募协议书》。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管理办公室向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报送初取名单及相关材料接受审核。审核通过后,产生北京大学第十八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录取名单。

       三、支教团志愿者的管理

       1.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在支教服务期间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或学籍一年。第十八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须遵照我校2016年研究生入学有关规定,人事档案关系挂靠在北京大学,户口留在北京大学集体户口中(上研究生时仍记为原户口所在地生源)。

       2.为了规范招募单位和志愿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团中央与学校将和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签订《招募协议》;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服务期满后,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将根据服务地的地(县)级团委及用人单位的意见统一颁发《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服务鉴定书》,记入志愿者个人档案,同时印发志愿服务证书,作为落实有关政策的依据。

       3.北京大学第十八届研究生支教团组建后,志愿者必须遵守《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管理细则》,服从支教地分配,按团中央和北京大学相关规定和统一部署,参与培训、实践等相关工作,按时到服务地报到并参加统一培训。

       4.支教期间,志愿者必须遵守全国项目办、服务地项目办、服务学校和北京大学的各项规定,服从相关单位的管理。如有不当言行且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团纪处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研究生入学资格。

       5.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中的应届本科生在支教一年结束后原则上须回北大读研。因个人过失导致无法回校读研的,由个人负责;因意外事故所致不能按时回校读研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四、支教团志愿者的保障

      1.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享受服务期为一年的有关鼓励政策。

       2.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000元。同时,服务地在艰苦边远地区的志愿者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西部计划交通补贴标准每年发放两次。服务期间,服务地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条件,如基本食宿条件等。

       3.团中央负责提供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在支教服务期间的大病住院、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五、申请材料

      1.北京大学第十八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报名申请表(见附件一);

      2.个人申请书(本人手写并签名);

      3.相关院系或校团委相关部门开具的推荐信;

      4.加盖院系公章的学习成绩单;

      5.体检表(体检标准见附件二,可自行到校医院进行体检);

      6.英语能力证明(如四、六级,GRE,托福等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单);

      7.获奖证书。

      除第1、2、3项材料要求提交原件外,其他纸质证明材料提交复印件即可。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申请资格。

     考虑到与新生体检时间冲突,体检报告最晚不得迟于9月18日面试前提交。

      六、宣讲会

      9月11日晚7:00,在理教209举行北京大学第十六届研究生支教团总结汇报会暨第十八届研究生支教团招募宣讲会。会上将对本届支教团招募、选拔、录取工作进行介绍。欢迎有意报考的同学们参加!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田鹤

      2.地址电话:跃进厅430办公室,82801167

      北京大学第十八届研究生支教团选拔评选委员会

      2015年9月9日

 

 

版权所有:北京大学医学部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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