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医学部团字[2008]第21号
各团委(总支):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以下简称《基层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医学部实际工作需要,经共青团北京大学医学部第十五次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讨论,报医学部党委和上级团组织批准后,拟确定共青团北京大学医学部第十五届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团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14人,按照20%的差额比例选举产生团委委员11人,委员中的专职团干部不超过70%。
一、团委委员的产生程序
团委委员的产生,根据《基层规则》第三章第二十三条规定:“凡召开团代表大会选举的,由上届团的委员会广泛征求所属团组织和团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预备名单,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同意后,提交大会主席团,经大会主席团初步确认,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酝酿讨论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二、团委委员候选人提名原则及应注意做好的工作
1、团委委员候选人提名应该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要从有利于团的工作的角度出发,在提名团委委员候选人时,严格依照团委委员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见本办法三)进行,把那些符合条件、在团员青年中有威信的优秀同志推荐上来。
2、按照整体结构合理、全面适应团的工作需要的原则。团委委员候选人的提名要注意专兼结合,团委委员候选人中专职团干部不超过70%,要注意推荐一定比例的女同志。
按照上述原则搞好团委委员候选人的提名工作,应注意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第一,在酝酿提名工作开始前,要对广大团员和各级团组织公开宣传团委委员候选人的提名原则和对人选的基本要求,使团员和团组织理解提名原则,明了候选人的提名条件。第二,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坚持民主推荐程序,组织广大团员充分酝酿提名,保证团员参与的数量和比例。同时,要防止不讲原则,不论提名条件,凭个人好恶取人和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出现。第三,领导小组要根据多数团员或团组织的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认真做好提名人选的考察工作。
三、团委委员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水平高,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能经得住考验;
2、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具有扎实的学科基础和过硬的专业素质,具有灵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丰富的从事共青团工作的实践经验,有较强的议政议事能力;
4、 有奉献精神,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在本职岗位上有工作实绩;
5、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善于协商共事,密切联系广大团员青年,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威信。
四、团委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团委委员候选人,由领导小组根据《基层规则》的有关规定,在充分发扬团内民主的基础上提出。提名酝酿工作,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方法,领导小组根据多数团员和团组织的意见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产生的办法是:
1、“一下一上”产生团委委员候选人提名名单
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召开共青团北京大学医学部第十五次代表大会的通知》,布置团委委员候选人提名工作(“一下”)。各选举单位根据该通知关于团委委员候选人提名的具体要求,组织基层团支部团员按照团委委员候选人的条件与结构要求酝酿提名(见附件1)。每位团员可提名或附议的团委委员候选人人数不超过14名。
各选举单位将本单位提名情况汇总,经本单位党委审批盖章后报医学部团委(“一上”)。
2、“二下二上”产生团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领导小组汇总各选举单位团委委员候选人提名名单,综合考虑整体结构的合理性,并兼顾工作的需要,拟定团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17名左右),交各选举单位酝酿(“二下”)。各选举单位组织本单位团代会代表和主要团干部(书记、副书记、各职能部门正职、各基层团支部书记等)酝酿讨论。
各选举单位将酝酿讨论结果经本单位党委审批盖章后报医学部团委(“二上”)。
3、“三下三上”产生团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
领导小组对“二上”名单的酝酿情况进行汇总后,提出团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14名)交各代表团*,在代表中征求意见(“三下”)。各代表团将代表意见汇总报医学部团委(“三上”)。领导小组根据代表意见,拟定团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
4、产生团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团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报送医学部党委和北京大学团委审批后产生团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14名)。
5、产生团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
团代会主席团召开第一次主席团会议,酝酿讨论经医学部党委和北京大学团委审批后的团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根据多数主席团成员的意见提出团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14名)。
6、产生团委委员候选人名单
在各代表团对团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进行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团代会主席团召开第二次主席团会议,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团委委员候选人名单(14名),提交团代会选举。
五、工作要求
1、团委委员候选人的提名推荐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选举单位要认真组织团员学习团章及有关文件精神,使团员能够积极参加团内事务,明了基本原则、程序和要求。
2、团员、团代会代表要以关心的态度、负责的精神对待此项工作,正确行使权利。
3、在团委委员候选人提名酝酿中,各选举单位负有组织、指导和协调所辖团支部工作的重要职责,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加强领导,精心安排,不疏不乱。
4、各选举单位要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办事,遇到问题及时与领导小组沟通,注意时间的期限,不能因局部影响到整体进程。
各选举单位正式选举产生团代会代表并报批后,由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及工作需要将团代会代表划分为若干代表团,并确定各代表团临时召集人,组织实施有关工作。具体程序参见《共青团北京大学医学部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共青团北京大学医学部委员会
2008
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