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旗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每一位公民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升降国旗是一种爱国主义精神的体现。为进一步增强医学部师生的国家意识和国旗意识,规范学校升降国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和北京市教委《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升降国旗制度的意见》,特制定本意见:
一、医学部团委负责大型升国旗活动的组织、检查和评比工作。
二、每月第一个星期一早晨7:00在操场举行升旗仪式(寒暑假除外,遇到恶劣天气可不举行),遇重大节日、纪念日也要举行升旗仪式。
三、关于医学部升降国旗的若干规定
1、每日升降旗时间:升旗——7:00 降旗----17:00
2、举行大型升国旗活动的国歌由医学部团委统一播放。
3、团委组织国旗班负责大型升国旗活动。
4、团支部可自愿申请日常升降国旗工作,时间为一年。
5、升旗时,必须将国旗升至杆顶;降旗时,不得使国旗落地。不允许升挂破损或不符合规格的国旗,不允许有倒挂旗和升旗不到位的情况出现。
6、在升降过程中,所有经过旗杆的师生员工都应自觉停下,立定,面向国旗行注目礼。
共青团北京大学医学部委员会